关于租赁合同,民法典在原有合同法的基础上,作出了新增修改——在更有利于保障租房人权益的基础上,也更加兼顾出租人的权益。
《民法典》关于租赁合同的新规定——2021年签署租赁合同一定要注意了!

1、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也不能对外出租
在今年刚刚实行的最新《民法典》中,对房屋设立了“居住权”的内容。其实居住权,是用益物权的一种,只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附属设施占有、使用的权利。设立居住权,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,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。
关于居住权有几点需要注意:居住权无偿设立,换句话说,享有“居住权”的人无需缴纳租金什么的。有偿则是例外,需双方另行约定;居住权不得转让、继承,若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,居住权则自动消灭;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。这里可有两方面理解,一房屋所有者不得擅自将其出租,二享有居住权的人不得将其转租。
2、房东出售房屋,租客有优先购买权
《民法典》规定,房东在出售房屋时,租客如果想购买房东的房屋,必须及时表达自己想买房的想法,时间仅为15天,否则将丧失优先购买权。同时,房东的亲属的购买权优先于租客,如果租客和房东的亲属都愿意出同样的价钱买这个房子,亲属的购买权优先于租客。
3、出租期间,房屋维修责任
《民法典》第710条到713条中规定了,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。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产生损耗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。如果没有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的,致使租赁物受到了损失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,并要求赔偿损失。因房屋维修影响租客使用的,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。如果是租客的过错导致房屋需要维修,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。
4、房屋不能转租
《民法典》对此有了规定,这种“二房东”随意出租房屋的合同,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,房东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屋。这一规定很好地保证了房东的权益,而我们平时租房时更要注意,最好是核对房东的身份信息以及房产信息,避免“受骗”。
当然,上述只是《民法典》中的一小部分规定。除上面这些外,《民法典》还新增了很多内容,涵盖生活的方方面面。比如:
1:家中顽皮小孩用手机打赏女主播5万元,家长可要求平台的主播退款。因为小孩是未成年人,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2:见义勇为时,不小心造成当事人受伤的。见义勇为者可以免责,这避免了英雄流血又流泪。
3:结婚时,一方隐瞒自己有重大疾病,另一方可请求离婚,因为隐瞒方未如实告知病情。
4:饲养人将自己的宠物狗遗弃后又被找回,狗在流浪期间咬伤人,饲养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。